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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生
出境
1.有效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正本。
2.未過期限的有效居留證正本。
3.持「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者即可直接前往機場辦理出境手續;持「臺灣地區居留證」者,須先至移民署服務站辦妥出入境許可再出境。
入境
1.攜帶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正本及有效居留證正本。
2.在飛機上時必須填妥入境登記表(黃色)入境時一併繳出。
備註:如果居留證不在有效期限內,則須先行辦理延期。
入出境申請書 入出境申請書_範本
外籍僑生
出境
1.有效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正本。
2.未過期限的有效居留證正本。
持上述證件即可直接前往機場辦理出境手續。
入境
1.攜帶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正本及有效居留證正本。
2.在飛機上時必須填妥入境登記表(黃色)入境時一併繳出。
備註:如果居留證不在有效期限內,則須先行辦理延期。
入出境申請書 入出境申請書_範本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宜蘭縣服務站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三段160巷16號4樓
櫃檯受理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中午不休息
電話:03-9575448、03-9578455、03-957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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