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實習獎學金】114年度教育部「學海系列方案-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第2次甄選作業申請公告
方案說明:
一、學海築夢: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選送學生赴國外非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由薦送學校自行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充實實習課程,落實學用合一,加強職涯生活輔導。
二、新南向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以培育國內學生更加瞭解各該國文化之生活方式與背景,有助未來深耕與各該國關係及合作發展。
※新南向國家,指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十八國。
【方案申請注意事項】
1.補助對象: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2)參與學生應符合實習機構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若實習機構無訂定標準,申請時須通過本校畢業門檻語言能力標準。
2.辦理原則:
(1)申請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每計畫案應選送最低三名以上學生出國實習,倘未達三名,不予補助計畫主持人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等項目。
(2)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之補助,計畫主持人須提出國外實習機構同意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合約書須包含職務內容、工作時數、待遇(薪資或膳宿供應)、保險及相關簽證事宜,合約書請參考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 P34實習合作協議書(範本)。
|教師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一)17:00 截止,計畫主持人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完畢後,請通知國際處審查。
|教師申請方式: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請先來信(左嘉儀小姐cytso@niu.edu.tw)告知要申請計畫,
國際處將於線上系統建立個別帳號,再由計畫主持人於系統填報申請,並下載聲明書填妥後送至國際處。
|出國期限:最遲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啟程出國實習。
|審查方式:由學海計畫審查委員會進行初審,於9月底前報部審查計畫書後,由教育部進行複審,於11月30日(遇假日順延)公告申請結果。
【學生申請步驟】
step1:下載申請表(學生須為上述截止日前由計畫主持人提出實習計畫之團員)。
step2:請檢附申請表、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中文歷年成績單及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語言能力成績證明、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step3:若實習機構無訂定標準,外語能力未通過本校畢業門檻者,須另附系所推薦理由(由學生所屬學系傳送email至cytso@niu.edu.tw)。
step4:將核章後申請表及附件於114年9月1日(一)17:00前繳交至國際事務處。
§相關表單與補助要點:
4.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下載)
5.教育部_大專校院出國留學補助申請系統_使用者操作手冊 (計畫主持人P31開始)(下載)
6.國內大專院校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系統 (連結)
7.國立宜蘭大學「學海系列方案」學生出國研修(實習)申請表(內含證件影本、具結書)(下載)
§預算編列參考標準:
2.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下載)
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系統 - 日程表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至國際事務處(行政大樓5樓)洽詢。
聯絡人:左小姐
電話:(03)931-7182
電子郵件:cytso@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