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賓來訪
2024.8.15 國際事務處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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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宜蘭大學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
壹、作業項目整合說明表
步驟 |
作業項目 |
適用對象 |
所需文件 |
完成結果 |
作業時間 |
Step 1 |
校內提出申請、出具邀請函 |
所有邀請學者短期來訪者,均須填寫 |
(一)來訪學者資料表、接待來訪學者同意書 (二)訪問學者研究計畫、相關著作、履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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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工作日 |
Step 2 |
申請補助 |
通過院務會議擬申請校內經費補助者 |
(一)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申請表 (二)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成果報告(活動結束後) |
國際事務處將授權補助金額至院或老師帳戶,由申請教師依補助項目自行核銷。活動結束後需繳交成果報告。 |
5-7個工作日 |
Step 3 |
申請入臺證 |
大陸地區來訪學者 |
(一)用印申請單 (二)保證書 (三)專業活動計劃書 (四)聲明書 (五)知情同意書 (六)入臺證申請書 (七)團體名冊 (八)行程表 31 日以上或以下 |
※特別注意※ 學者出入境時間如有異動,請務必於出入境前至移民署線上系統變更行程並聯絡國際事務處提供最新行程表,移民署不接受事後申報異動。請遵守;避免本校將受罰! |
移民署審核時間加上退補件,建議於學者來臺前2個月備齊文件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
關於本項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如有任何疑問,
歡迎聯繫國際事務處,鄭婉妤小姐 (分機7264,Email:wycheng@niu.edu.tw)。
貳、詳細作業流程
【Step 1 校內提出申請、出具邀請函】
一、請依「國立宜蘭大學短期訪問學者邀請與接待作業要點」規定,訪問學者需檢具 (1) 研究計劃 (2) 相關著作 (3) 履歷表,並由接待教授填具「來訪學者資料表」與「接待來訪學者同意書」,經系所或相關一級單位同意後,將資料送國際事務處彙整,再由國際事務處發邀請函及提供所需之協助。
二、若邀請對象為大陸學者,建議於學者來臺前2個月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以免入臺證申請作業過於繁複,耽誤期程。
附件:
【Step 2 申請補助】(申請經費補助者適用)
一、如欲申請補助,請依「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要點」辦理。
二、經院務會議/通教會會務會議通過後,另行提出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申請表。
三、所聘請的國外專家學者需要停留本校至少3天,並給予2場以上的公開演講、研習或座談,請詳列演講、研習或座談之時段與主題。
四、申請表核章完成後,國際事務處將授權補助金額至院或老師帳戶,由申請教師依補助項目自行核銷。
五、活動結束後需繳交國立宜蘭大學補助國外專家學者研究訪問或講學成果報告至國際事務處。
附件:
【Step 3 申請入臺證】(大陸地區來訪學者適用)
- 準備入臺證申請相關文件: 與陸籍人士確認行程內容、填寫申請資料與文件
- 用印: 所有與入臺證相關文件皆須會辦「國際事務處」,請填寫以上文件並將上述第1-4文件以迴紋針固定、第5-8文件以迴紋針固定,依序排列用印。
- 線上申請: 〝申請子帳號〞或〝與子帳號管理者索取帳號密碼〞,將用印之文件上傳至移民署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入臺證。
*第一次送件者需準備送件人自然人憑證
*關於系統操作,請參考移民署提供之線上申辦使用手冊 (點擊)
- 線上繳費:經約2-14天,移民署審查完成後線上繳費,線上繳費完成後至內政部移民署網站申請案件。
(一) 準備金融卡或信用卡線上繳費
(二) 將許可證PDF檔案轉交給該陸籍人士,務必提醒該陸籍人士需彩色列印,供來臺入境使用
- 追蹤行程: 申請入境日期之前一天,跟陸籍人士確認隔日是否會如期來台。若無法順利取得簽注或購得機票,請務必在申請入境日期之前至移民署網站申請作廢入台證。
- 變更行程: 一旦來台或離台日期(無論提早來台、提早離台、延後來台、延後離台)都需要做行程變更
- 結案: 停留在台期間,與陸籍人士保持聯繫直到陸籍人士確實如期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