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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 補助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來臺研究交流計畫 2021年徵求Hosts計畫說明

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International Visegrad Fund, IVF)係2000年成立之國際組織,會員國包括捷克、匈牙利、波蘭及斯洛伐克四個國家(以下簡稱V4國家),專責推動科技、文教、青年及觀光等領域之學術交流。科技部與該基金會於2011年7月完成簽署科學合作備忘錄。依上述科學合作備忘錄協議,雙方自2013年起推動選派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交流獎學金計畫,以開拓我國與東歐國家間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之國際合作經驗,促進學術交流,分享研究經驗,期促成雙方合作共同提升彼此研究能量。本2021年計畫說明謹針對有關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擬選送V4國家學員(各成員國一名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 到我國從事為期1-10個月短期進修或研究訪問,歡迎有意願接受V4學員短期訪問之大學(國際處)填列附表,俾利提供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公告於網站。

V4國家訪問學員須具備條件

  1. 博士生:必須已完成碩士學位研究,並且必須在V4國家/地區參加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
  2. 博士後研究:該學者必須具有博士學位,並且具有全職研究經驗,並且在V4國家/地區從事研究活動者。

V4國家訪問學員申請要件

  1. 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會員國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人員須具備我國教授同意的研究計畫、同意函及二份推薦函。
  2. 教授同意函須知會學校國際處,並獲得同意。
  3. V4國家申請者須在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的線上申請系統中填具申請表格並上載必要文件(參見下文)。所有表格以及上載的文檔必須於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請表的必選附件(上載掃描件)如下:

(1)成績單(英文或翻譯成英文)以及最高學歷文憑證明;

(2)由當前大學/研究機構簽發的身分確認證明;

(3)有意願擔任訪臺計畫之指導教授及任職學校國際處出具之同意函,包含進修/研究的詳細工作計畫書(文件資料記載日期不得超過申請截止日期前3個月);

(4)兩封推薦信,其中一封由主管人員(在目前的大學/機構中由博士指導教授(如果是博士後,則由研究負責人)簽發,表明指導教授/負責人同意渠在國外停留的申請)。

研究領域範疇

本計畫擬合作推動之研究領域包括奈米科技(Nanotechnology)、工業電子技術(Electrotechnical Industry)、生物科技(Biotechnology)、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公共衛生(Public health)與人文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等。

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補助內容

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預計補助來臺學員每人每月1,100歐元。

我國接待單位條件及應注意事項

  1. V4學員(四個國家各1名)來臺之經費皆由中歐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IVF)負責,且直接提供給獲選人。
  2. 我國擬接待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會員國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之大學,須同意來訪之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免繳所有學雜費(包括博士生修課之學分費用,以及例如:使用研究室、圖書館、網路之相關費用等),並須協助聯繫願意接待之教授、協助安排住宿、製發邀請函等事宜。
  3. 同意參與此計畫之臺方指導教授或實驗室主持人,須確實負擔研究指導責任或協助來訪學人之研究計畫進行,以促進雙方研究交流以及參與未來雙邊研究合作為原則。
  4. 有關IVF獎助學員至各校須注意事項,依各校國際處規定辦理,並協助辦理學員在臺期間之「國際技術合作人員綜合保險」。

IVF預定計畫時程

申請時間:2021年6月1日至7月31日止

結果公佈:2021年11月30日

執行時間: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核定方式

國際維謝格勒基金會受理計畫申請案並進行審查後,通知獲選學員、臺方接待學校、科技部及駐捷克科技組。

計畫聯絡人

科技部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胡秀娟E-mail:jenhu@most.gov.tw

余沁林 E-mail:nsceduju@mo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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