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實習】113年度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候補申請」至6/26下午5時
名額:1名
申請資訊及內容
一、 申請資格:
1.為本校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不包括在職專班學生),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申請人需為本校在學學生且就讀一學期以上,獎學金申請階段及實習期間需保有本校學籍,不得休學。
2.英文能力要求:需通過新加坡機場線上英文面試&英語能力達多益785分/雅思5.5/領思B2以上
二、實習期間:
於民國113年7月15日至114年1月31日之實習。最晚114年1月31日需回國。
三、實習地點:
新加坡樟宜機場。
四、實習工作內容:
- 接受旅客查詢、現場購票及特殊服務通知,如特別餐飲,嬰兒座位等。
- 辦理櫃台報到手續,包含劃位及交付登機證。
- 檢收托運行李。
- 登機室或貴賓室相關服務事宜。
- 協調客貨運輸之服務,包括機位預定、編列旅客名單及貨運清單。
五、實習津貼:
實習津貼金額: 每月底薪新加坡幣 $2760(含$500輪班津貼 Ps.錄取後 第一個月參加受訓無輪班 則不含輪班津貼)
六、補助項目及標準:
- 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部分生活費,最高補助新台幣48,000元。
- 獲獎者於核定後給予教育部補助款(新台幣40,000元)之80%獎學金,實習結束繳交心得報告後請領20%餘款。
- 實習期間不得少於30天(含假日但不包括來回航班交通時程)。
- 實習期間不得重複領取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七、申請方式:
由申請人撰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繳交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左小姐。
八、此獎學金申請不代表已獲得獎學金,須通過校內審查,送件至實習單位並獲得實習許可,才可領取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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